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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到“五个推进”,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作用

宋余庆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对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学习讲话精神,结合对开展协商活动的研究这里对如何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积极推进对政协协商民主巨大优势的再认识

    人民政协之所以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于它拥有其它协商民主形式所不具有的巨大优势组织上,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组织是以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政治上,具有巨大包容性,坚持求同存异,只要认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不论经济、文化、信仰、生活方式的差异都能够凝聚到一起,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在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具有真诚的合作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与各民主党派真诚合作共事,在人民政协得到了充分体现。它所体现的多党合作关系,既能够使执政党经常听到来自民主党派的意见,又便于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有利于长期共存和互相监督。它所实行的协商民主方式,既能反映多数人的愿望,又便于吸纳少数人的合作主张,有利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二、积极推进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责任主体的再理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已在《宪法》中予以明确,作为我国执政党的各级党组织,以及各级政府、政协组织,都应是贯彻执行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责任主体,中共党委在其中居于主体地位,负有领导责任。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各级党委的重要工作职责,绝不仅仅是政协组织自己的事。各级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做好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和基层协商、社会协商的工作规划和安排部署,抓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级政协组织明确自身职责,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及各方面的支持,积极提出协商议题建议,组织开展好各类协商活动,及时整理上报协商意见、建议,并抓好督促追踪工作,确保协商活动取得实效。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是人民政协界别组成人员,是协商的主体,他们的协商议政能力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协商民主的实效。因此,一是要严把委员素质关二是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三是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的平台,邀请委员参加一些会议、活动,组织开展调研视察,从而更多地了解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部门工作情况,为协商议政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委员履职作用,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

     三、积极推进对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再深入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的制度化建设,“广泛”指的是协商民主横向的覆盖范围,“多层”指的是协商民主纵向的布局层级。“广泛”与“多层”相结合���就是在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都要建立和拓宽协商民主的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对于全面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归根结底是要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程序化的协商民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当前需做到:一要切实将民主协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作为各级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和常态性的政治协商制度。二要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重大事务协商中的主动性作用,主动出题目、作预案,主动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三要以增强有效性为根本目的,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

四、积极推进对开展协商民主新形式新内容的再探索

积极探索实践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形式新内容,是各级政协共同的政治任务,也是政协组织自身前进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注重实践、丰富形式、提升层次。一是要注重协商内容的有效针对性,解决好协商选题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助推党政工作中心作为选择协商议题的重要原则,作为组织协商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协商成效的重要标准。二是要注重协商主体的广泛参与性,解决好协商参与问题。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努力扩大各界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三是要注重协商形式的丰富多样性,解决好协商平台问题。四是要注重协商过程的规范有序性,解决好协商程序问题。要积极搭建协商平台,畅通协商渠道,深入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同时,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的新途径、新领域,健全协商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民主协商格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五是要注重协商条件的基本保障性,解决好协商质量问题。切实为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别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政协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例会组织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和知情参政机制,努力形成更高层面上更高效的与党派团体合作共事的机制,为促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发挥增添动力、增进合力。

    五、积极推进对政协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再探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入地推进协商民主注入了崭新内容,赋予了新的使命,对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出了新要求。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和政协委员的智库优势,立足政协工作实际,突出理论研究成果对现实工作的指导作用,在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提升协商层次、强化协商效果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精选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讨,努力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要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成果真正上升为政策措施、直接指导实践成果。二是把发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放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背景中去研究,深刻把握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把握它在保障人民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整合中的地位作用。加强与人大选举民主等民主形式的比较研究,正确把握同其他协商民主渠道的关系,进一步揭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历史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本质特征、时代要求和实现形式。三是认真研究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从我国实际出发,吸收其精华、批判其糟粕。重视理论创新对实践创新的先导作用,不断把理论创新的成果转化为符合实际的举措办法,转化为科学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工作创新、制度创新。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一项重大课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不断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深入发展,是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以这次省政协调研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对人民政协开展协商民主的研究,努力丰富协商内容、健全协商体制、完善协商机制、拓展协商方法、提高协商实效,形成更多更好的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