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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会:不断把我市新农村建设推向深入

2006年,我市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在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我市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示范点示范作用不突出;村镇建设规划不健全;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到了基层不能完全落实;农民参与度不高等。为此,我们建议:

1、尽快做到城乡规划全覆盖

规划是最重要的发展政策,科学的规划是对新农村建设的最大投资。我市要力争早日全部完成全市的镇村建设规划,抓紧做好农村交通、水利、农田、生态环境、产业空间布局等专项规划,开展村庄形态设计规划编制工作的试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要注重保持农村历史文脉和地方建筑的文化特色,保护好乡村风情。二要注重规划的配套与衔接。要注意城乡规划、镇村规划之间、镇村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衔接与协调,要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基础设置的配套与完善,着重解决城乡空间分割、农村建设分散、土地利用粗放、城乡设施不对接等问题。三要注重规划的投入,政府要千方百计地筹集编制规划的基本资金。

2、把农村土地政策用足用好

要逐步试行土地股份制,破解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难题。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开展村“留用地”试点。探索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有效机制。加紧研究制定村庄建设中宅基地“先征用,后出让”的操作办法,逐步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机制,破解宅基地跨村组难操作问题。大力鼓励村庄整理和土地复垦整理,加快解决农村空居房和空心村问题,提高土地使用率。

3、大力发展我市的观光农业

观光农业是办在农民家门口不冒烟的“工厂”。江苏最美、最秀的山在镇江,最大、最多的长江绿洲在镇江。观光农业应成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突破口。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研究我市观光农业的整体布局和旅游线路,市农林、旅游等部门要联手开拓观光农业的客源市场,观光农业的设计要充分注重土、野、奇、鲜和参与性。

4、努力突破资金的瓶颈制约

财政部门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明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农村的比重,使公共财政逐步覆盖农村。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开辟更多的支农资金渠道。一要动员民营企业带着资金下乡,要通过宣传尽快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即新农村建设对全社会各行业都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二要让银行拿出更多的钱来下乡,深化农村信用联社改革,逐步提升对辖市区贷款和农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要开展壮大农户创业小额担保基金、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推动建立从事专业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农民创业致富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或动产质押。三要让土地增值收益下乡,我市应研究具体措施办法,使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

5、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

细化各级政府环境建设考核量化标准。要将“三废”总量削减指标、污水集中处理率、地表水质量指标、垃圾集中收集率等纳入各地党政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设立的乡镇工业集中区和省级重点中心镇必须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

6、充分发挥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观能动性

农民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还应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翁、参与者和管理者。村级组织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发扬。新农村建设不能单纯搞“统一标准”、和“达标升级”。村级组织要从行政命令型逐步转变为服务指导型,涉及村重大工程先 协商讨论再决策。新农村建设只有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广泛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才能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热心参政的伟大事业,才能将我市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实现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