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民革微信公众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委会介绍
民革镇江市委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专委会组织通则

1、民革镇江市委下设10个机构,其中7个工作委员会、1个思想研究会、1个工作服务部和1个联谊会,分别是:参政议政委员会、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中山思想研究会、中山法律工作服务部和企业家联谊会。

2、专委会在市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市委会联系和团结党员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机构。任期与民革镇江市委届期同步,设置和变动情况由主委会议研究、市委会议决定。

3、专委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共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的职能,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民革的整体功能。
  4、专委会的任务是根据民革中央、省委和民革镇江市委的部署,发挥民革的优势和特色,紧紧围绕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为中共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组织民革党员开展学习和各项活动,使专委会成为履行职能的载体,对外联系的桥梁,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和民革党员知情出力的渠道。
    5
、专委会由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有一定专业背景或相关职业经历、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并热心民革工作、社会工作的民革党员组成,委员任期与专委会同步。

6、每个专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主委会决定。专委会主任原则上由市委主委或副主委兼任,也可由有代表性的党员担任。委员会成员由该专委会领导成员、负责联系该专委会的机关联系人和各支部共同商定,一般不超过15人,委员原则上不交叉任职。

7、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其他情况变化,届中可对设置及成员进行适当调整。

8、专委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9、专委会应根据全市的情况和市委会全年工作任务,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终总结全年工作。活动做好记录。

10、专委会应调动委员积极性,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本委员会成员履行参政党职能创造条件。每年至少组织1次活动。专委会开展的各类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质量,力求实效。专委会的各种活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11、专委会应围绕自身任务,每年选定课题,组织成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由主任审阅签字后上报市委会。

12、专委会是市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不另设办事机构,由机关有关处室的同志作为联系人负责联络、协调日常工作。专委会的活动经费可在机关业务经费中列支,每年活动方案报主委会议通过后实施。专委会可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活动。

(二)各专委会工作职责

1、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协助市委会做好重点调研课题的搜集、选题,并参与市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协助做好市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集体提案工作;积极贯彻市委会关于参政议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反映基层支部和党员参政议政工作动态,主动承担对基层支部参政议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

2、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协助市委会做好“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促进有“三胞”关系的党员加强与海外亲友的联系联络;负责涉台信息的搜集和上报工作;协助市委会做好“三胞”接待工作;协助市委会与市台办等涉台部门的联系沟通,并组织做好有关祖统工作的调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党员提供商情信息,为镇江市招商引资、发展开放型经济做好牵线搭桥等服务工作。

3、妇女工作委员会:协助市委会做好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健康有益的活动;了解掌握女党员的工作业绩等基本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教育女党员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老龄工作委员会:协助市委会做好与民革老同志的联系工作;关心并反映老同志的思想、生活情况;协助市委会帮助老同志解决困难;并根据老同志特点,适当组织老同志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习、参观和联谊等活动。

5、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民革镇江市委的领导下和民革省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对市委会议和主委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和民主决策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各级组织的领导机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建立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制度,增强其对党派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参与监督的权利意识,提升监督的能力意识;维护民主党派政治纪律,保证党派健康发展。

6、青年工作委员会:协助市委会了解掌握青年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青年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发现和培养青年骨干;发动和组织青年党员积极参加民革市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开展调研、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活动,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加强学习,加强团结,不断提高青年党员的政治素养。

7、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科教文卫界别的党员开展学习、了解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市科教文卫事业的健康发展献智出力。

8、孙中山思想研究会:组织热衷于对孙中山思想研究的民革党员推进孙中山思想研究工作;积极宣传孙中山先生的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精神,深入研究孙中山先生的思想和革命实践;增强对孙中山和中国近代史研究,为推动学术交流和参政党理论研究与思想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大局服务。

9中山法律工作服务部:以民革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开展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为民革党员和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依法维护民革党员的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体提供维权服务;积极履行民革在促进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民革在法律领域的人才和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企业家联谊会:协助市委会做好企业家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总结企业创新发展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加强企业家之间的联谊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协助市委会举办各种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帮助企业家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创新发展出谋划策;协助组织参加各类考察和有关会议,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反映企业家意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家投身公益回报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