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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市镇建设的三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新市镇建设已经取得了许多成效,也将在进一步推广中取得更大成就。这在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土地集约利用方面有着重大意义。镇江民革积极支持这种创新和尝试。作为今天这个座谈会的辅助发言,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来献策。“三农”问题是民革各级组织多年来持续关心的问题,故而我们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明确相关机构跟踪调研,查漏补缺,严防冒进

目前在全国各地广泛推行的新市镇建设是一大创举,是在现有体制下可以找到的一大增长点,尤其是在浙江等地,通过“两分两换”模式,迅速提高城镇化的比例,增加建设用地。但我们对这一项创举也要保持一定的清醒。因为,在世界经济史上,一切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经历的城市化和农业经营规模化的过程都是在市场力量推动下完成的,而我们的新市镇建设则是一项在政府行政力量主导下,彻底改变农村面貌的宏大工程。由于是在行政力量主导下进行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往往是实施这一工程的受惠者,容易看到这项工作的优点,不容易发现这项工作的弊端。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广大农民缺少表达自身诉求的渠道,因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希望市委、市政府做到两点:第一点是,明确组织机构(如农办)和专门调研队伍,对这项工作进行跟踪调研,定期总结汇报,一旦出现失误与疏漏,要及时研究措施加以补救,确保不出现严重的过程性浪费,避免农民利益的重大损失。第二点是,要强调因地制宜,选择性实施。一个地区的快速城市化是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为前提的,如农业生产力有很大提高,农民不再十分依赖土地产业,工业经济有较大发展,可以吸收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等等条件,具备了这些条件,才可能推动农业规模化和快速城市化,否则就是拔苗助长,就会出现人为的城市化大跃进,就容易出现小农经济反复并造成过程性浪费。所以,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有选择地推进新市镇建设,决不能搞一刀切,有条件的地方搞,条件不具备的地方,不可以盲目推进。

二是确保迁居农民生活便利,收入增加,保障优先

集中迁居的建设状况,以及新迁居农民的生活现状与前景,对整个新市镇建设工作有重大的示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这项工作能否持续开展,所以要在三个方面确保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利益不受损失。第一,在生活环境方面,优先保证新市镇、新社区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既要有农民习惯于生活的宽敞环境,又要有供水、供电、交通、购物等城市生活便利。第二,在农民增收方面,迁居农民的土地事实上已交由政府支配,家庭增收的重要渠道已经丧失,要研究如何加强监督,确保农地收益能够全部地、公平地回到农民的口袋里。既不能在中间环节流失,又不能在分配环节因公平问题引发矛盾。集中起来的大面积农地在议价、发包、经营、租金征收、农户分红等一系列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中间环节。在这些环节中不但要防止腐败侵吞农民利益,也要防止官僚主义不作为损害农民利益。比如,土地升值了,农产品价格上涨了,农业科技进步了,由此带来的收益往往会被承包人占有。政府或政府组织的管理单位,作为代表农民议价的一方,常常不如承包方在谈判过程中灵活应变。第三,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对集中居住的农民优先给予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一切社会保障。只有农民在迁居的地方安居乐业,新市镇建设才不会有反复,在其它地区的推广也会更加顺利。

三是推动农业产业经营规模化,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多年来,由于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制约,中国农村一直是小家庭在小块耕地上小规模耕作,无法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业科技推广。新市镇建设提供了一个突破农业制度瓶颈的机遇。一旦实施成功,能够大规模经营,不仅能彻底改变农村面貌,而且能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率,也能大大提高农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那样的话,我市部分地区有可能迅速呈现出欧美发达国家农业的经营水平和农村景观。但机遇能否变成现实,取决于我们能否抓住农业发展的几个关键点。第一,经营规模化。这需要引进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科技水平较高的大型农业公司,选择有广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来经营。如果农产品经营市场有限,生产的农产品又不易贮藏,必然会带来很大损失,这方面是有过教训的。第二,拉长产业链。需要大力鼓励农产品的深加工,在这一点上,要充分体现工业反哺农业的意识,对一切涉及农产品加工的企业,都应根据中央新农村建设的精神给予充足的优惠政策加以支持,用以推动新市镇建设。第三,提高附加值。这需要在农业品牌和食品保健方面多做文章。我市的农业品牌不可谓少,象恒顺这样的品牌历史悠久,闻名全球,有很多值得借鉴、值得推广的经验。现在,人民富裕了,全民的保健意识都很强了,这给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我们要把食品保健的知识和相应的医药技术应用于农业品牌建设,同新市镇建设结合起来,同农产品加工产业结合起来,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同时,做强产业,做富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