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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棋:及时处置闲置的办公用房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理出不少超标办公用房。这些超标办公用房有的被单位用于职工休息室,有的被单位用一把锁解决,而有些单位则直截了当用再隔一层的方式解决,造成国有资产的闲置与浪费。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缺少生产经营场所,这样的房子他们可谓求之不得。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地一般都位于各个城市中都是很好的地段,市口较好,可以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这些办公用房不能白白闲置,应该充分利用。

表面看,放任国有资产的闲置与浪费是无贪污腐败行为,有的领导干部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得多问题多”,其实质却都是“庸政懒政”的一种表现,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一)认真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但要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还有使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义务。(二)统筹协调,既要清退多余用房更要考虑清退之后的使用与处置;(三)加强对财政部门的考核管理,对长期放任国有资产的闲置与浪费的行为要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