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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棋:依法推动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民主理财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村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组织原则。财务公开是定期将村集体经济一定时期的财务活动和财务指标张榜公布,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监督形式。

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近些年来,基层党委、政府在民主理财与村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理财组织成员年龄偏大,退休村镇干部占主导,学历程度不高,部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缺乏理财知识和技能,由于不懂财务,无法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不胜任理财工作,使有效监督村级经济活动受到一定限制。

二、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在履职过程中会遇到一定的阻力,理财活动未能真正覆盖到村级整个经济领域,对重大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参于不够,缺乏参政议事的主动性。有些重大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土地收入支出、部分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方案等,没有招投标和签订建设合同,主要干部说了算。

三、部分村民民主观念淡薄,对财务公开的关注度不高,参与监督的意识不强。

四、财务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完整,与落实农村群众知情权的要求不相适应:事前“计划不公开”,事中“操作不公开”,事完“决算不公开”。往往在项目结束,资金耗尽后才公开。公开内容避重就轻,不具体,不详细,群众无法了解村级财务情况全貌,村干部得不到有效监督。

五、财务公开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作为农村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指导部门的镇街经管站(财政所),由于自身职能萎缩,没有真正承担起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职责。

近年来,我国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村民们在少数人的领导和组织下,或集体上访;或高举横幅牌匾、呼喊口号示威游行;或封锁高速公路或交通要道;或采取静坐等方式围堵党政机关,拦截领导车辆;有的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住所进行打砸烧、甚至暴力伤害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人身。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农村稳,则社会稳”。做好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是为经济建设创造安定环境,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为“四民主两公开”。“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党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二、具体执行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行使下列指导和监督职责:(1)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实行财务公开;(2)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3)对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

对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乡(镇)党委或政府责令限期纠正;仍不纠正的,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或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县、乡(镇)两级应将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乡(镇)村两级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民主理财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民主理财程序、方法的培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知识的培训。农经部门应承担起农村理财组织的培训任务,加大培训力度;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通过培训学习,使理财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升,真正发挥科学理财和有效监督的作用。

“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架起了一座干群间“信任”的桥梁,引导农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进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让干部和群众气顺、心齐、劲足,和谐一家人,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