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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镇江市委关于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民革镇江市委关于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宗旨

为加强对民革信息工作的指导,使信息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民革市委信息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信息的含义与信息工作的意义

本规定所称信息包括:社情民意信息、统战信息、参政议政工作动态信息。信息工作是参政党及时了解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掌握动态的重要渠道,是参政党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党和政府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视角独特的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民革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不断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意识,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

信息工作原则

一、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信息工作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按照民革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力求真实准确。信息要如实收集、反映社会实际,符合客观事实;报送的信息要符合提供者的原意,注意保护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三、讲求时效。做到搜集快、整理快、报送快;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应跟踪续报。

四、注重质量。要密切关注时事、关注社会,善于捕捉信息,深挖信息;从普通信息中发现、发掘亮点;注意收集散佚于民间的真知灼见。

五、突出特色。要体现民革的党派特色,反映党派成员、党派所联系的群众以及统战工作对象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呼声;体现专业特色和个人特长,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工作便利、社交渠道等,提供信息;体现参政党建言献策的特点,注意对分散的信息进行梳理综合,进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的分析,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对国内外形势和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的反映。

二、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

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有识之士警示性、批评性意见。

四、对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保障民主党派正常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重要社会动态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六、与台、港、澳及海外重要人士的交往信息,台胞及海外华人华侨对祖国统一政策的认识,台湾岛内政治、经济、社会动态和以及高层人士的相关讯息。

七、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特约人员在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中对所了解的情况、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八、民革各支部和党员有关参政议政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党员思想动态;开展专题调研后形成的主要观点和建议;对本职工作相关领域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九、对其他渠道不易掌握和反映的社会情况的意见,以及统一战线内部特别是民革党内代表性人士的各种不同意见。

收集信息的渠道

一、通过民革支部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搜集信息;从向政协、人大提供的提案和议案中,选送信息。

二、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工作便利、社交渠道,利用参加各种专业性、专门性会议和活动,广泛收集信息。

三、利用接待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内外人士来访时,注意收集信息。

信息工作网络与职责分工

一、民革市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的联系、协调,对全市民革各支部报送的信息进行收集研究、整理加工、报送反馈、汇总统计等。

二、民革市委各处室、民革市委各支部分别设立1名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是民革市委信息工作的骨干力量,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各支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征求他们对有关问题的看法;负责信息的组织、搜集、加工和报送工作;与民革市委保持密切联系,对信息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民革党员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政府实职人员、特约人员、市委委员是民革市委信息工作的重要力量,应在信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全市每一位党员都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所在支部、或直接向市委会办公室反映和提供信息。

反映信息的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支部或个人将信息稿件或素材通过信函(通讯地址:212001 镇江市解放路21-1号民革市委办公室)、传真 4405765或通过电子信箱(cjyaofa@sina.com.cn)等及时传送到民革市委办公室。

二、民革市委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信息稿件进行分类登记、筛选、整理加工,分别报送民革省委、中共镇江市委统战部。

三、民革市委加强与民革省委、市委统战部的联系,对有关信息的批示、录用、回复进行登记,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提供者。

信息工作激励机制

一、民革市委各处室原则上每月报送至少一条以上的信息,各支部原则上每年报送6-8条信息。上报信息由市委办公室根据被采用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综合评分。

二、各支部每年信息工作的成绩将视为评选先进支部的重要条件之一,评选先进党员也要将做好信息工作作为重要标准之一。

信息工作的领导

全市民革信息工作由民革市委驻会副主委分管、指导。民革市委各支部要把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研究、有布置,年中有督促、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有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