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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镇江市委成立监督委员会

为加强民革党内监督机制建设,推进参政党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履职能力,依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暂行条例》,2014年512日,经民革镇江市委九届六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民革镇江市委监督委员会。

民革镇江市委监督委员会以本党章程为准则实行党内监督,监督对象包括党员和各级组织,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重点内容为:一是遵守本党章程和多党合作政治准则的情况;二是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执行的情况;四是在人事安排和干部选用中遵守制度及程序的情况;五是执行领导班子谈心会和民主评议制度的情况;六是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七是廉洁自律和民主作风建设的情况。

民革镇江市委监督委员会由王加友、蔡俊、黄修德、高金成、窦建国、刘琪、朱玉全、李广志、卢军等九人组成。王加友同志任主任,蔡俊同志任副主任,常设工作机构在民革镇江市委组织处。

 

                                                                   (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