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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会: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因病致贫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我国扶贫脱贫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确脱贫,全面吹响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我市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真扶贫、扶真贫”,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据2020年全面脱贫,仍有巨大困难。主要因素如下:

1.因病因残致贫人口多。据市民政部门统计,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约2.6万人左右,大约60%为因病(医疗费用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因残致贫,其中茅山老区因病致贫人数接近2800人。

2.医疗保险待遇相对低,,政策落实不统一。虽然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已出台,但各辖市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实尚未到位。目前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报销比例50%左右(总费用),城镇职工医保70%左右(总费用)。医疗机构存在过多使用“三大目录”外的药品和材料,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3.社会救助办法不统一,社会救助协同力差。目前,我市各社会救助部门,相对独立运行,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不一致,扶助对象缺少统一协调机制。

4.贫困家庭创造财富能力差,由于长期患病,甚至部分人生活不能自理,个人没有劳动能力,需要家庭成员照顾,创造财富的能力差,没有完善的脱贫方法。

5.各项资金投入有限,合力差。目前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收入来源较固定,社会捐助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慈善助医和“医疗救助”衔接方式待完善;各种媒体自发救助管理不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不统一。

为了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我市应针对因病致贫的特定人群,采取“靶向治疗”,提高待遇标准,减轻负担,扶助创收,多方共同协助的精准扶贫等方法,消除因病致贫返贫。具体建议如下:

1.精准扶贫识贫:扶贫首先要识贫,要统一我市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准确统计因病贫困人数和原因。由市扶贫办牵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精准比对,确保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被精准识别。要对于重特大疾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重度残疾人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重特大疾病患者人数、病种及医疗费用数额、报销数额等数据,统一收集,输入平台。还应建立个人申报及评估机制等。目前,各辖市和相关部门标准不一,容易出现冒进和遗漏。建议由市扶贫办牵头负责,制定适合我市的具体办法并实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全部覆盖。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部门的救助,提供依据。

2.精准扶贫助医:目前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要确保政策的落实到位。对因病致贫的人员,要实行政策倾斜,针对因病致贫的特定人群取消医疗报销起步线,并提高报销比例,力争做到他们在“三大目录”内的药品、材料和治疗门诊时应全免,住院时,报销90%以上,及时双向转诊,力争做到先看病,后付费。要实现各类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统一信息平台,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3.精准医疗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卫计委应加大对医院的监管,确保因病致贫的特定人群就医时,“三大目录”的内的药品、材料和治疗使用不低于90%,同时要注意防止此类人员的医疗浪费和其他不法行为的发生。人社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欺诈惩罚力度。

4.精准医疗救助: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困难群体托底保障工程。我市《镇江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的出台,统一全市的医疗救助体系,完善由参保到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救助体系,提高因病致贫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但距离因病致贫人员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5.精准社会救助一社会救助力量,发挥社会救助最大力。市扶贫办统一协调各社会救助部门,实行精细化管理,协调救助范围、资金和人员,社会救助由数量向质量方向发展,形成合力,确保因病致贫人员社会救助的全覆盖,合规医疗费用的全落实

6.精准资金管理:要统一规范扶贫,基金集中使用,由市扶贫办统一协调。要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财政预算投入和辖市区配套基金落实到位,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足额到位,其他配套专项基金准确入位,扩大社会捐助力量,加强公益类行为宣传表彰力度,形成“一人有难,社会帮助”的良好氛围,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多形式参与医疗救助,扩大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来源。鼓励各类企业、个人和团体以慈善基金、善款捐助、冠名捐助等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扶贫开发、救助。

7精准扶贫创富: “扶贫先扶志”、 “扶贫必扶智”,在提高医疗和社会救助的同时,也应该“造血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和其家庭,各级部门要给他们思路、资源,提高他们脱贫的愿望和干劲,帮助他们通过积极的就业创业、参加农村合作社(或者农村土地的流转)、闲置资产的租赁、启动基金的扶助、免费项目的扶持(如光伏发电)集体财产的倾斜分红等多种方式脱贫。对无能力的人群,实行各部门结对帮扶,确保全面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