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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会:关于提高农机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建议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生产机械化,而机械化的根本基础是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主体的作用发挥。近年来,在党的农村政策指引下,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但是,相当一部分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不高,未能有效实现大规模的农机社会化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经营规模小,服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国农机经营主体总体上正处于摸索前行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经营规模小、服务领域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农机经营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很多地方农机经营主体购置的大型机械仅仅用于自有田地的作业,未能充分发挥机械的最大价值,造成了农机动力的配置浪费。

    二、支撑保障政策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由于建设用地制约,很多农机经营主体的基础设施特别是机库用房远远满足不了需求,致使大型机械只能露天停放,风吹日晒雨淋,极大损害机械性能,缩短使用年限,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同时降低了添置机具的积极性。机耕道建设、区域维修、安全保险、融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困难,限制了农机经营主体发展。

    三、政策扶持还不够健全完善。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农机社会化服务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重购轻用方面。2004年以来,国家的购机补贴持续大规模增加,各地在购机补贴与奖励上投入较大,但后续作业补贴微乎其微。直接导致了农机社会化服务价格偏高,阻碍了社会化服务的良性发展。

    四、农机经营主体各类人才缺乏。由于粮食生产的季节性较强,一年就两季农忙时间用工量较大,加上农村务农人员的平均年龄偏大,造成农闲时农机技术人员的闲置与流失,农机经营主体无法留住各类人才的情况严重。规模较大的农机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农忙时机手不足的现象,制约了大面积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针对存在问题,建议在以下方面进行推动。

一、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1、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经营主体倾斜:将农机经营主体列为优先补贴对象,不限数量,并实施累加补贴;

2、创新财政扶持和投融资机制: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更新补贴、政策性保险、农用燃油补贴等政策和资金向农机经营主体倾斜。建立健全银行与农机经营主体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机经营主体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农机经营主体,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强化农机经营主体功能培育,提升服务能力,对农机经营主体的工厂化育秧设施、机械库房、场地、信息化设备、粮食烘干厂房等建设,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4、支持农机经营主体参加各种农业生产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经营主体作为实施各类农业、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主要载体。

   二、健全和创新农机社会化经营服务机制

1、大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务农人员的平均年龄逐年增长,单户农业生产从种到收的全程“托管”必将是未来农村的发展方向。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现代企业模式,引导农机经营主体用现代企业经营的理念,创新经营服务机制,建立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我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规模,鼓励农机经营主体承包闲置土地和流转土地,实行集约经营,提高规模效益。  

2、推进农机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鼓励农机经营主体在为周围农户提供农机“托管”服务的同时,发展生产经营所需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经济实体或开展生产、采购、加工、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延伸服务产业链,提升作业服务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三、加快培育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积极探索农机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和联合。通过交叉持股和单项合作等手段,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推进农机经营主体之间的联合、合作与合并,建设集农机作业、农机具维修、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服务等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化服务中心,使区域性农机化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内农机化生产作业和农业综合生产服务的主导者,成为农机部门推广各类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先行者,成为带动其他合作组织发展的引领者。

四、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组织的人才培养

1、加强与农业技术院校的合作。引导各类农业技术院校将农机经营主体设为学生实习基地,通过源源不断的实习学员,缓解农业技术人才的匮乏,在提升学员自身技术水平的同时加强农机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引进优秀人才步伐。

2、加强对农机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快造就一批懂业务、会管理、善经营的带头人。

3、积极开展农机经营主体各类技术人员的制度培训和安全教育。培养一批有技术、会操作的技能型人才,提高农机经营主体运行质量。 

4、加强对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他们对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水平。

五、依托农机经营主体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在技术、资金、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牵头建设农机经营主体,村民自愿入股,在优先服务本村村民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化服务,既解放了本村劳动力,稳定了粮食生产,同时增加了村级经济收入,稳定了村级组织建设,为我国大部分贫困村级集体早日脱贫提供了有效途径。在镇江市句容仓头村、丹阳赵巷村两个贫困村,这种以村干部牵头的农机经营主体运营情况良好,在提升了村集体收入的同时稳定了村干部的经济收入,为农村建设留住人才奠定了基础,为增加贫困村集体收入开拓了新途径。